致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省四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选聘可研机构,项目编号:SYFW2023005,现澄清答疑如下:
原磋商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资格甲级证书。
现修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资格甲级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原有内容不变,本答疑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四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四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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